医疗救护员

医疗救护员是指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

职业能力

①具有国家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助理医疗救护师和医疗救护员的职业资格证书;②初级救护技术员,应具国中、初中以上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资格;中级救护技术员,应具高中、高职以上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具初级救护技术员资格;高级救护技术员,应具中级救护技术员资格满四年,且该中级救护技术员资格仍在有效期限内,并经甄试合格者。③身体健康,专业精湛。


职业描述

①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②对伤员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③搬运、护送伤病员;现场心肺复苏;④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⑤开展群众性现场救护知识普及培训。


职业前景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医疗救护员、健康管理师2个新职业已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现场救护是我国现有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S)中的薄弱环节,也是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的关键所在。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所需医疗救护员的绝对数将是巨大的。目前我国达到一定规模的急救中心就有130多个,急救站点数千个,对医疗救护员需求量超过10万名。